2)三十三、天津条约(完)_重生之我是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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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出有望,恭亲王哪里能不格外关注?

  “是,皇后娘娘是这么说的,”德龄继续说道,“还请王爷多多关注洋人的事务,将来的事儿就出彩在这里头!”

  清军战败,使咸丰只能根据英、法的要求,于6月1日派东阁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庆海等人为钦差大臣,前往天津谈判。从一开始,谈判的焦点便集中到了“公使驻京”之上。咸丰帝打算用耆英进行斡旋,在奏折上朱批谕示耆英:

  “进京瞻仰。可告以速将各条定议妥协。并将兵船退至拦江沙外。然后再议进京之事。中国以诚信待人。亦断无别意。惟各国向无进京之例。此次应行礼节。亦须彼此商定。按照中国礼节。至各夷进京。中国民人。亦必惊疑。更须先为晓谕。不能临时猝办。再进京之请。皆俄夷从中播弄。英、佛、米皆重利。从前并无此说。

  耆英谅已驰抵天津。即可往见英、佛(法国)、米(美国)三国。将所求之事。妥为酌定。如桂良、花沙纳所许。该夷犹未满意。著耆英再行允准几条。或者该夷因耆英于夷务情形熟悉。可消弭进京之请。则更稳妥。此时桂良等作为第一次准驳。留耆英在后。以为完全此事之人。津郡情形。甚属危急。不得不通融办理也。将此由六百里密谕知之。”

  以为凭借耆英过去与英方签约的经历必能成事,可英法联军早在占据广州后翻遍了广州官府的档案,对当年南京条约的内幕一清二楚,便多次刁难耆英,并拿出耆英在两广任上公文里面对于洋人侮辱的话语,反过来羞辱耆英,耆英羞愧难当,见不能成事,2天后私自回京。6月13日至18日,桂良先后与俄、美两国公使签订了中俄和中美《天津条约》;19日,桂良奏报与英国谈判情况:英国要求使节长远驻京,除宫禁要地外,京城任行无阻。消息传到北京,很快引起满朝大哗。

  吏部尚书周祖培、刑部尚书赵光、工部尚书许乃普等10余人联名上奏,提出“公使驻京”之“八害”:一、知我举动,既速且详;二、建立高楼,窥我宫禁;三、营建使馆,拆迁民居衙署;四、观望陛路,无人敢禁;五、设馆传教,去我衣冠礼乐;六、民夷杂处,设有斗讼,无从讯断;七、包揽商税,任意往来,门禁税收尽废;八、朝鲜、琉球等国,由此滋生轻慢之心。

  有个叫尹耕云的御史提出:这些夷人来京后,皇上以什么礼节见他们?要是外国人赖在京师不走,又当以何法逐之?另一个叫陈浚的御史,则提出了代表大多数人观点的“夷夏之防论”:“从来外夷臣服中国,入修朝贡,皆事毕即返,不许久留,所以严中外之大防也。若听异言异服之人,盘踞京邸,出入自由,则纳污藏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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