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81章 客观事实达成,你再辩诉就不礼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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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1章客观事实达成,你再辩诉就不礼貌了

  在审判长周广宇法槌落下,进行判定后。

  吴建磊和李鑫的脸色微微一变。

  “叶律师这判定什么意思,是不是就说明了国兴会被重判啊?”

  李鑫紧张开口。

  叶华点了点头:“目前来看的话,的确是。”

  “这个判定落下来以后会推翻一审的判决,应该会从故意杀人中较重情节进行重新的判决刑期。”

  “但是具体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后面关于刑期,应该还会有一个小的辨点吧,不过对于这一点,我不是很清楚。”

  “需要看审判长到时候的安排了。”

  叶华轻呼了口气,揉了揉眉心,向李鑫解释。

  “可是.…那我儿子怎么办?!”

  听到自己儿子要被从重判处,李鑫瞬间急了,声音也不由的放大了不少,只不过却被一旁的吴建磊给拉了回去。

  “这里是庭审现场!”

  “叶律师肯定会想办法的,你冲着叶律师吼什么!”

  训完李鑫,吴建磊又冲魏浩笑着开口:“叶律师,抱歉。”

  “孩子他妈比较关心孩子,有点儿激动了。”

  面对这种情况,叶华明显是经历的多了,脸上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

  但心理上依旧有些不太舒服,淡淡的点了点头:“嗯!”

  吴建磊讪讪一笑,随后不满的瞪了李鑫一眼。

  现在还在庭审过程中呢。

  对律师表达不满和坑自己儿子有什么区别?

  李鑫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错了,想要表达歉意,不过叶华没有给她。机会

  ….…

  与此同时,庭审台上,在周广宇敲响法槌,宣布进入下一个辨点的时候。

  被告方席位上以及被告当事人席位上的王媛父母和王媛心里面都出现了一丝莫名的紧张。

  因为第二个辨点。

  就是对于王媛过失致人死亡的控告了。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一个罪名,先前苏白也进行过庭审。

  其中王明轩的这个案子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典型案例。

  只不过.…王明轩是属于无过失。

  过失致人死亡,指的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在方智慧的这个案件当中。

  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人指的是王媛。

  而王媛与王明轩案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预见的行为和法律因果上的关系。

  咚咚!

  周广宇敲响法槌:

  “现针对王媛在吴国兴对于方智慧行使犯罪行为的时候,王媛是否有过失犯罪的行为进行答辩。”

  “现在请检方开始进行陈述证据和事实依据。”

  王凯在听到审判长周广宇的话以后,微微点了点头:

  “好的,审判长。”

  “检方控告,王媛在吴国兴对于方智慧过程中,具有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情形有以下的认定。”

  “王媛预知了方智慧的即将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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