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06章 庭审再现,经典名场面!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肖丽丽沉默。

  苏白望着肖丽丽追问:“张同伟在当时是否利用威胁或者暴力行为对你进行强迫?”

  肖丽丽继续沉默。

  面对肖丽丽的沉默,苏白继续看向控告人席位上当事人董珠。

  “我想请问当事人董珠,录音笔中,你为什么要问张同伟是否进行强迫行为?”

  董珠沉默。

  “在整个的录音过程中,你是否向我方当事人张同伟主动阐述了有录音笔的存在?”

  董珠继续沉默。

  苏白抬头看向庭审台席位:“审判长”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定。”

  “录音笔可以被法庭采纳作为证据,但是涉及到当事人隐私的,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这支录音笔中,已经涉及到了我方隐私,我方认为这是违法证据,请法院进行采纳。”

  “并根据刑法中的规定。”

  “在本案当中,张同伟没有利用暴力和威胁等行为,发生关系,即我方申请撤销检方对于张同伟的控告行为。”

  …

  “可是张同伟是不是违背肖丽丽的意愿了?”

  陈乐在这时候,突然发问。

  苏白:

  这问题问的。

  “侵害案件是口供案,但是不等同于全看口供,要看行为。”

  “我方认为没有违背肖丽丽的意愿的行为。”

  陈乐:“???”

  没有违背?

  “我不认同被告方的观点,在肖丽丽开口说了不要的时候,张同伟就应当立即停止犯罪的侵害,继续进行那么就是犯罪行为。”

  “肖丽丽开口说了不要,那么,她的主观意愿就是不允许,当时张同伟也知道这么一个情况,可是他仍然继续,这就说明他是强迫的。”

  苏白:“???”

  什么观点?

  “我不理解控告方的观点。”

  “在张同伟和肖丽丽两个人的关系和两个人的行为上,没有爆发出来巨大的冲突,怎么能够构成强迫?”

  “按照被控方的行为,大致意思就是,说了一句我不愿意,然后就是违背妇女意愿?不看行为方式,只凭借主观的一句我不愿意?”

  “男女朋友或者是未婚夫妻之间,说一句我不愿意,并且录下作为证据,就可以把人送进去?”

  “对于控告方的观点,我不认同。”

  “并且我方认为,口供并不代表着真实的主观想法。”

  陈乐反驳:“口供不代表着真实的主观想法那什么能够代表?”

  “说了不要就是不要,张同伟已经听到了肖丽丽的话,张同伟为什么还要继续强迫?”

  “再说了,如果肖丽丽愿意的话,那么她为什么要控告张同伟?”

  “两个人已经是未婚的关系了,肖丽丽不存在不愿意,完全不会将张同伟控告上法庭。”

  “这也从侧面,来解释了,肖丽丽的主观意愿。”

  “肖丽丽难道还会用自己的清白来控告张同伟吗?”

  苏白:???

  在陈乐发出这句问话的时候,苏白楞了一下。

  这.…

  这委托律师也太容易利用主观进行答辩了吧?

  庭审上面看的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以及主观事实和客观事实。

  不是你认为的清白,就能够当庭审证据的。

  庭审场上。

  不仅仅是苏白,包括检方席位和庭审台合议庭成员席位,面对陈乐的这句话,都微微皱眉。

  大家都是用法律依据来说话。

  这个问题.…

  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苏白根本不需要进行回答。

  PS:求月票~

  请收藏:https://m.linjie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