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3章 来来,你判?出门左转一个小时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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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没有什么意见。

  再次继续开口:

  “关于王博,是否对于所负责的动播监管不力。”

  放任在法庭的程序认定中为故意表现形式。

  这么一来,剩下的就简单多了!

  咚咚!

  “对对对,刘总,我个人的感觉是,动播这一次肯定翻不了身了,不会出现什么太大问题的。”

  他倒想看看杨耀东会不会判定王博故意。

  到时候,判决了他通知一声就好了。

  ….…

  这是老板的事情。

  ….…

  如果没有这个“故意”,法院方也不可能会判决,王博有罪。

  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

  苏白望着审判台席位上的杨耀东。

  再有就是,这方面的判定本来依照的就是审判长的侧重点。

  “….根据动播公司内的审核人员,以及监管程序负责人的口述。”

  “即,请求审判长,对于王博的主观性进行判定。”

  “嗯,伱留意着吧,如果有什么动向的话,记得和我汇报。”

  不仅仅是苏白没有意见。

  直接用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量刑会在三年以下。

  面对王博的回答,沈翔沉默了几秒,没有说话。

  审判长根据检方提交的证据,判定王博达到放任和故意,那么….问题就不大。

  目前就是看…

  “这份证据也不能直接表明,王博作为动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有放任行为。”

  如果是根据【污秽电子信息解释】中对于污秽视频文件的认证,那么王博的刑期将会高达十年以上。

  “根据检方与被告方的答辩,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现判定动播主要以传播污秽视频吸引用户!”

  苏白认为,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问题,也形成不了相关的证据链。

  但是在法庭上,他只需要说服审判长就可以了。

  “为什么技术不能实施?”

  不对,甚至都不能说得上是间接性口供,只能说是相关性口供。

  不如保持沉默。

  这是五个证据点所形成证据链中的“故意”。

  “通过这一点我方认为…动播公司存在着放任的行为。”

  没有什么疑问了就好。

  “据我所知,没有哪一家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种技术,目前动播程序的监管,已经是国内播放器和视频公司监管的最好用的程序了。”

  …

  即使,在这场庭审中,检方一开始的表现和审判长一开始的表现不行。

  那么,嫌疑人就是无罪的,不能让嫌疑人自证无罪。

  这和耍流氓有什么区别?

  完全没区别呀!

  “审核人员表明:动播公司内审核人员少,监管程序监管不到位。”

  法槌敲响,杨耀东开口陈述:“现在进行判定。”

  “检方提交的证明是询问过动播公司中的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的主管。”

  并掌握着一定实质性的证据和辅助性证据。

  证据链完整?

  怎么可能会证据链完整!

  通过刚才的判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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