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
说的不多,也不影响结果。
苏白看了杜明一眼,点了点头:“对。”
“苏律师”
大家各退一步,庭审场上,伱别太过分,我判的轻一点,保证给你一个交待。
苏白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方怀疑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来源不合法。”
“根据秦宝所发文的内容,关于安神药酒其中的功效,元素,会不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损害,有没有致死率。”
现在你来一句进行庭后审查,还让我继续回答。
购买过安神药酒的人也纷纷表示,自己出现过这种情况。
说白了。
“这个案子苏律师你应该了解过,具体怎么判决,我觉得这个案件秦安的犯罪情节较轻.”
苏白微微抬头目光对视杜明。
“根据相关机构的研究发现。”
检验的结果和秦宝所描述的相差不大。
那就是判决秦宝有罪。
并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名誉进行提起公诉。
“所以我方认为,秦宝触犯了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并且造成了他人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
???
“根据法律规定,我方有权利对于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本案应当开庭进行主审理的法官杜明,叫住了苏白。
“第二:秦宝对于安药集团所发布的产品,和对安神药酒的分析,对于安神药酒的销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好的。”
“现在开庭。”
“安神药酒可以达到安神效果,并且某剂量元素并没有超标,而是按照国家的指控来进行添加。
苏白笑了笑:“什么不好的消息?”
“是这样的,检方已经提起了公诉,那么就说明检方掌握了不少的证据。”
检方的申请提议。
“在庭审的时候,苏律师你能不能..发言不要带有那么大的攻击性?”
苏白也购买了一瓶安神药酒,提交到了相关机构进行检验。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民事诉讼请求。”
并且和被告方也就是秦宝一方的委托律师进行简单的辩诉。
就是这个意思!
这种情况,苏白以前遇到过,甚至比这个还要过分。
“我是按照我以往的办案经验来说的,毕竟庭审还没有开始,我只能按照自己的经验来陈述一下。”
“可以清楚的发现,安神药酒远远没有达到秦宝发长文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
因为判决权不在于公诉方,而在于法院部门。
“奥。”
“检方提议判决两年有期徒刑。”
…
啧啧,两年有期徒刑?
没搞错吧?
行!
既然检方拒绝,那我向法院申请就可以了吧?
非法证据!
从法理上面说的通就可以,刑期上面原本杜明想简单一点,让苏白退一步,他判个缓刑。
根据秦宝的发文,苏白也从互联网上找到了当初喝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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