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64章 成立监察小组,展开审查,某人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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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方提供的。

  在这个过程中,他有着监督的作用。

  矛盾点.…

  案件的来源.…本次案件的所有嫌疑都指向了孟子义。

  作为一名检察官,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心里面是具有偏向性的。

  因为顾乔和谢伟两个人被杀的嫌疑不能指向他人。

  或者说没有其他人可以进行指向。

  这才是检方针对于孟子义进行勘察的最主要的因素。

  面对苏白的问题.…

  柏浩杰暂时没有进行反驳,而是在思考执法方有没有存在伪造证据的可能性。

  毕竟.…

  对于非法证据的排查,这一点他没有做到位,他也不能够确定这到底是不是非法证据。

  …

  而趁此机会,苏白也陈述了这个案件最核心的问题。

  这个案件最核心的是什么.…?

  最核心的是从立案到抓捕到执法。

  其中关键的是在于抓捕以及提供的证据方面,这些都是由刑侦人员提供的。

  检方和法院的作用是什么?

  ——确认证据,提起公诉和判定是否有罪以及相应的刑期问题。

  最关键的,在他们的印象中,孟子义就是杀人凶手。

  这一点儿是尤为重要的!

  紧接着,苏白继续陈述:

  “在本案当中,二审时候,针对孟子义的庭审并没有证据来源,并且在现在已经证实了先前孟子义的口供全部都是非法证据。”

  “基于目前的情况,我很怀疑,这是不是对于孟子义的栽赃陷害.…”

  “这是在法庭上是一切都讲究法律条例和证据的地方。”

  “换个思路思考一下,如果说本次庭审由于缺少关键的口供或者是不完善的证据链,只是单单凭借着单一指向的嫌疑,对于孟子义进行控告和判决。”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孟子义真的是被冤枉的?”

  “先前,法庭和检方陈述的观念是——孟子义属于刑侦人员,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脱罪嫌疑。”

  “但是在这场再审的审理当中,已经证实了,孟子义先前的口供反复是因为在一审的陈述时有着被迫的情况。”

  “检方应该依照这个对于孟子义是否是无辜冤枉进行相应的调查.…而不是针对于孟子义有罪进行证实。”

  “并且,针对本次案件提出来的相关所有证据,以及孟子义坚决否认的口供进行法理上的判断。”

  “代入孟子义的角度,如果他是冤枉的,法院依旧判决他死刑,那么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比这件事情更冤屈的事情。”

  “基于以上,我想请检方能够对于该案件有一个很清晰的了解。”

  “决定本次庭审是否继续,还是休庭补充相关性的证据,或者是针对于执法方提交的证据进一步的确认。”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苏白看向公诉人,目前就是要看公诉人对于这场庭审的态度了。

  一般具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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