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0章 被驱离法庭!苏白:我TM和你杠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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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请问一下,我方当事人的这种维权方式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造成公共秩序的损坏了吗?”

  “是以恶意的形势进行的维权方式吗?”

  “既然没有造成其他形势的恶劣影响,检方为什么要对于我方三名当事人提起公诉的行为?”

  “我方认为,检方对于本案应当予以撤案。”

  “而不是用通用罪名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相关性的控告!”

  马虎在听到苏白的陈述,默不作声。

  被告方委托律师自己都说了,这是通用罪名。

  估计心里明白,法院方面可以依照寻衅滋事进行判定。

  你集结了人员,在人家公司门口闹事,我就是可以看做是寻衅滋事,没有任何的问题!

  再说。

  伱控告你的,在庭审中,一切都需要看审判长的。

  我作为检方,只需要简单的进行补充就可以了。

  …

  审判台席位上。

  胡军在面对苏白的数声质问,没有进行回答而是直接开口:“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保持安静,现在还未到委托代理人进行发言。”

  “针对本案中,张某,李某和薛某,是否是寻衅滋事,还正在答辩当中。”

  “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注意。”

  “面对询问才能发声,在没有询问到被告方委托律师的时候,被告方律师要保持安静,我在这里进行提醒。”

  “如果再有下次,那么还请法警将被告委托律师带离庭审现场。”

  审判长的提醒和恶意性的针对,让苏白深吸了口气,关于顺安地产有限公司,他进行过了解。

  是安县第二开发商公司。

  可是在这个案子的代理当中,法院方面就这么明坦坦的袒护检方?!

  甚至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提出疑问的权利都没有了?

  直接让法警将人带离现场?!

  离谱!

  张某李某和薛某的行为是什么?

  完全可以看作,举着牌子站在别人家门口要钱。

  没有对别人进行殴打,威胁,辱骂等一系列损害他人法律权益的事情。

  就这样,不仅仅被立案,而且还被检方提起公诉,说的过去吗?

  肯定说不过去!

  这种情况下,他进行反驳,竟然还被这么警告。

  嘶.…

  苏白安静的看着审判台席位上的胡军,一旁的李雪珍气鼓鼓默念:“送进去!”

  庭审继续。

  审判长整理着诉讼材料,将刚才的事情跳过,望着被告人席位继续开口追问相关细节。

  “被告方当事人张某,李某,薛某,你们三人组织其他人进行讨要赔偿款,在顺安有限公司门口进行讨要的行为。”

  “你们的目的是不是只是为了讨要相应的赔偿款?”

  “是的。”

  老薛开口回答。

  讨要相应的赔偿款就是老薛组织的,在这方面,老薛也愿意承担责任,所以在审判的进行询问的时候,第一个开口回答。

  在老薛开口回答后,胡军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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