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22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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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打电话!”

  “哦对了.…自从上一次我联系了不少的媒体后,咱们律所又多出来了一堆的媒体名片.…”

  “需要逐一联系吗?”

  “联系联系吧,多联系几家那扩展的人群就越多,舆论的声音也就越大。”

  “对于这个案子的帮助也就越多。”

  听到苏白的回答,李雪珍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

  另一边,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体的电话后,拍了拍胸口,长呼了口气。

  紧接着,两眼放光的编辑了一条文案。

  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发表到了律所的短视频账号上。

  由于近一段时间,白君律师事务所在短视频发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当白君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信息时,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要发到短视频账号上,引起舆论。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只要在庭审程序和庭审流程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需要舆论来监督司法的,都不会发表到短视频上。

  毕竟.…怎么说来着?

  如果什么案子都在短视频上发,那么是极大的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

  这与苏白的最初想法并不符合。

  舆论是用来做什么的?

  舆论是用来监督司法管理的。

  挑选一些在程序上有问题或者是判决上有问题的经典案例.…

  那么,舆论将会变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动力。

  前者和后者是完全不同的状态。

  …

  很快,在李雪珍打完电话通知各方媒体案件的真实性和发送完相关的邮件。

  各大媒体就开始陆续的发布关于本案的情况。

  说实话.…

  有些不少的媒体就喜欢关注苏白的案子。

  一来是苏白打的案子都特别的具有话题性。

  二来是苏白个人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对于他们媒体完成考核目标,有着非常大的推进作用!

  不久,网上就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判与不判?犯罪预备,是否是把双刃剑》

  这标题是苏白联系了南都的合作媒体,特意发的。

  其他的媒体取名的标题,乱七八糟。

  不过总体而言,南都的这家媒体话题性最高。

  评论下方是媒体的简单介绍,对于该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最后进行了一次的提问——

  “犯罪预备是对于预备犯而言的刑罚规定,但是在方如风的案件当中。”

  “犯罪的预备没有任何的客观事实,审判法院完全将其当做“双刃剑”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现了诸多的评论声音:

  “这罪名的判决怎么看上去和寻衅滋事差不多了?现在法律都开始走万能流了吗?”

  “不清楚是不是万能流,但是能看的出来这个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发的,我甚至怀疑这是造谣!因为太离谱了!”

  “都说小说离谱.…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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