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65章 法庭陈述:她不是知道错了,是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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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芸的父母都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在先前苏白和朱芸的父母对这个案子进行商讨的时候,苏白就已经询问过朱芸父母的意见。

  如果判定有罪,黄雪梅想要进行谅解怎么办?

  朱芸的父母都表示不同意,当时说的话苏白还清楚的记得。

  “我们只有朱芸这么一个独生女,将其培养到了国内的顶尖学府,现在眼看着朱芸即将毕业,即将迈入新的人生。”

  “可是现在被毒害成那个样子,不管他们赔多少钱,我们都不同意谅解。”

  “他们家也是独生女,我们受到的伤害也应该让他们知道是什么结果,是什么感觉!”

  通过这一点来看,黄雪梅想要求得谅解,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审判台席位上。

  孙正平作为审判长,在听到万向东提出的要求后,看向了家属席位。

  “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了谅解的请求,受害人家属是否同意谅解?”

  “同意谅解庭审暂时进行休庭,不同意谅解继续庭审。”

  “审判长,我们不同意!”

  朱芸的母亲开口,并且目光看向了被告人席位,情绪激动。

  “我们不谅解,也绝对不会同意谅解,我们就是要让投毒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就是我们的想法,我女儿现在正躺在病床上,医生说还有很大可能性醒不过来!”

  “我们凭什么谅解他们?”

  “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受到惩罚!”

  “不管法院怎么判,我们都不谅解!”

  听到朱芸母亲激烈的陈述,孙正平微微点头。

  “好的受害人家属,法院已经听取了你方的意见。”

  随后又驳回了万向东申请谅解的请求。

  “受害人家属不同谅解。”

  “那么庭审继续吧。”

  法槌敲响?

  万向东心里长叹口气,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

  只听审判台席位上,孙正平继续开口:

  “目前庭审的情况都已经非常的清晰。”

  “黄雪梅在庭审上已经将所有详细经过进行了陈述。”

  “证据确凿,事实清晰。”

  “对黄雪梅投毒一案,目前做出的总结是,黄雪梅在客观的事实上,在相应的行为上,有着故意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或死亡,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或死刑。”

  “目前对于黄雪梅犯罪事实各方已无异议。”

  “下面进行法庭陈述。”

  孙正平的话直接挑明了,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这一点是已经判定清楚的,是具有事实依据的。

  并不是反驳就能消除这种客观事实依据。

  法庭陈述是利用一些客观的事实。

  例如说未成年或者是精神上有疾病,再或者是其他的主观行为。

  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减免处罚或减轻处罚。

  这是庭审上各方都非常清楚的一点,所以对于审判长要求直接进行法庭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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