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93章 这一次打你脸了吧?不嚣张了?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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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苏白的陈述,这种法律情景的确存在。

  作为一个经常关心自己后辈的同村人。

  基本上不存在,不知晓对方具体年龄的事情。

  就算是不知晓,那么在个人的主观上也会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如果说董果果是12到13周岁,与14周岁仅差1到2岁之间。

  那么,在这种个人主观的大概印象上,会有一定的偏差,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十周岁与14周岁之间差了四岁。

  在孩童时期,这四岁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

  仅凭借董白浩自己的个人陈述并不能够来证实他不知道董果果未满14周岁的事实。

  这是徐如风的看法。

  不过具体的情况。

  还是要听一下,被告方委托人的观点。

  于是徐如风开口:“对于这一判定,被告方委托人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余成也清楚这一判定的重要性,当即开口表示:

  “有的审判长。”

  “董白浩在这个案件中陈述的是,他并不清楚董果果未满14周岁。”

  “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董果果,可能是由于家庭的原因,从面相上不容易分辨出是否未满14周岁。”

  “可能在这一点上,董白浩存在一定的错觉,认为董果果已满14周岁。”

  “所以我方认为,依照这一个观点,可以采纳董白浩所陈述的口供。”

  在听到这一点,苏白当即反驳:

  “被告方委托律师请注意一点!”

  “刚才我方陈述的内容是,作为一个同村人,作为一个关心董果果,经常询问董果果状态的人。”

  “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董果果的大概年龄?”

  “就算是董果果的面相比较成熟,趋向于已满14周岁。”

  “可是作为同村人他不清楚这一点儿吗?”

  “董白浩又不是说外出工作很久没有回村,他是一直在村里面待着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对于村里面的一些事情,掌握的相对来说比较多。”

  “所以说基本上不存在从面相上来看的这一种情况!”

  苏白只表述了一个观点。

  说白了。

  那就是从面相上看可以,但是看面相只是针对一些不熟悉的人来看的。

  或者是一些不常见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用面相判定对方的年龄,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是董白浩经常和董果果,还有冯云霞会接触。

  他难道不知道董果果的家庭条件吗?

  换句话说,他在当初冯云霞告知他董果果才十周岁的时候,可能还会有一丝的惊讶。

  在这种环境和情景之下,董白浩不可能不清楚董果果未满14周岁的情况。

  基于这种情况,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情景。

  余成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还想要继续反驳。

  可是却被审判在席位上的徐如风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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