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重的危害了,社会的安定。”
“如果每个人都从谢安的角度,谢安的主观动机去这么做,那么造成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通过这一点完全可以认定谢安,属于谋杀。”
“完全可以从重进行判决!”
“再从谢丽蓉,与谢丽蓉的母亲的角度出发,先不讲他们是如何同意谢安去杀害刘学伟的。”
“但是从为了谋划财产,而去产生杀人的主观意愿,这一点就需要进行重判。”
“在这个案件当中,这是几个人合谋对于一个人进行的故意谋杀案件。”
“并且几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已经相当于,在婚姻关系中,以故意杀人去夺得他人的财产的情况。”
“这种情况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属于恶劣的程度。”
“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在这个案子的这种主观动机下进行的故意杀人,必须要得到法律的严惩!”
“所以我方认为,要对该案件的涉及到触犯了刑事责任的被告人,进行重判!”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内容。”
“.….”
苏白的法庭陈述主要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加重刑期方面的判罚。
对于其他方面的诉讼申请没有提及。
因为苏白心里面非常的清楚,只要谢丽蓉判刑了,那么他所提出来的其他诉讼请求,都会得到同意。
所以法庭陈述的关键还是在刑期上面。
审判台席位上,在各方进行完相关的法庭陈述后。
胡玉祥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各方的法庭陈述。
检方的法庭陈述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过被告方除了梁兴龙以外,其他三人,要么法庭陈述没有任何的意义,要么对法庭陈述表示沉默。
关于被告方的法定陈述肯定是需要进行驳回的。
至于受害人方的法庭陈述.…
怎么说呢。
和他之前预想的一样,是从刑期方面进行出发的论述。
既然是从刑期方面进行出发的论述,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整理完各方的法庭陈述。
胡玉祥直接敲响法槌:“各方法庭陈述完毕。”
“庭审诉讼环节结束。”
“现对于本次庭审,进行判决!”
伴随着书记员的一句全体起立,庭审场内所有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全体起立。
紧接着,胡玉祥开始宣读庭审的判决结果:
“本次庭审,对于被告人,谢安,谢丽蓉,王梦瑶,梁兴龙等四人。”
“合谋杀害被害人刘学伟一案进行判决。”
“本次庭审由川省高级法院进行二审审理。”
“现判决结果如下。”
“判决被告人,谢丽蓉,王梦瑶,梁兴龙作为本案中的从犯,分别判决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
“判决被告人谢安。”
“驳回一审判决对于谢安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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