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5章 您知道吗?我们的丝袜,是日抛型的。(+1)_我的娘子可是绝世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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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送走面上无所谓,背地里肉疼的两个夫人,高黎笑容可掬。

  没关系,她们会习惯的。

  所有人都会习惯的。

  这便是上流社会,这便是消费主义啊!

  城中几个大书院的诗会,终归还是开起来了。

  本来想中秋开,结果被凌珑和杜飞华的惊天大战打断。

  本来想重阳开,结果各大书院却又有自己的那排,时间不够。

  终于,选了一个不是节日的节日,诗会终于又开了。

  这一次选在湖边,诗会的主题也早早选了出去。

  海棠、秋菊、蟹。

  人们常有秋菊海棠来形容各色美女,可将‘蟹’放在一起,就比较古怪了。毕竟螃蟹这东西造型并不如何好看,只是个吃食而已。

  清晨,高黎正在撸铁。凌珑正在练剑,无瑕的身段十分促进急速分泌,激励着高黎想着更高更强迈进。这段时间的修炼让他已经有了卧推一百六十斤,硬拉一百六十斤,深蹲一百六十斤的成绩。

  简单来说,就是健身房废物的级别。

  一匹小马在远方停下,一个小厮打扮的小青年一路小跑过来。他不敢去看凌珑,几乎是斜着眼跑到高黎跟前,拱手行礼道:“是高黎高公子吧?”

  高黎还礼道:“我是高黎,你是?”

  那小厮道:“我是启秀书院的人,奉老学究之命,特来递送请帖。”

  高黎结过,低头一看,署名正是城内最有名望的三大书院。

  高黎赏了那小厮一串钱,小厮高高兴兴地转头跑了。

  读了一下前面的内容,大致就是邀请高黎去这一次诗会的。放在以前高黎绝对不敢相信的,他也能被邀请去诗会?不过看了内容便知道,这东西名义上是请自己,实际上却是请凌珑的。

  毕竟才子佳人总要放在一起说,平阳城现在有这么大一尊神。江湖文明的少女大宗师,一剑斩了‘勾魂夺魄’杜飞华的年轻强者。最重要的是,还拥有者世间顶级的美貌。如果她能去,必然会给这个不年不节的诗会增色不少。

  对此,高黎毫无兴趣。

  “你喜欢作诗吗?”凌珑过来问道。刚刚修炼完的她,身上还有氤氲的灵气鼓动,白皙的皮肤带着一丝丝健康的红润。

  “完全不喜欢,根本就不会。”高黎十分痛快地回答道。

  “你没读书吗?”凌珑有些好奇。

  “读过,但是没读好。”

  身为高家人,高黎与所有高家人一样。都曾经在启秀书院读书,可惜母亲死后就被家里放养了,也没人问。人也就自暴自弃起来,肚子里也几乎没点墨水。

  “这本来也是请你的,你去吧。”

  说着,高黎将手中的请帖递了过去。

  凌珑接过看了一眼,摇摇头,还给高黎:“我自己去做什么,我又不会作诗,也听不懂那些风雅之言。”

  高黎看了看凌珑脸上的表情,听那语气,似乎她想去?

  于是他问道:“要不然,去凑个热闹?”

  凌珑莞尔一笑:“去呗。”

  果然想去!

  诗会啊,得背诗啊。

  高黎有点后悔,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就学文科好了,公司那些文案哪个不是之乎者也张口就来?毕竟古风穿越的必备技能就是背诗,可作为一个理科生,他的诗词歌赋水平可能还不如这个世界上的五岁孩童,既然不能装逼增加名声和好感度,去做什么?万一张嘴丢人怎么办?还是有小钱钱过瘾!等我有了钱,我就买两个才子,一个专门给我作诗,一个给我作词!再买个书院!自己当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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