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4.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时候,你来不来?_被扫地出门后渣攻跪求我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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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商务人士,就是白领精英。一个个最讲派头,当然不会把茶点打包带走。

  “哪里来的土包子啊?”

  “居然跑到咖啡馆里打包……”

  几声低声嘲讽传来。若是以往,林鹿听到这些,怕是要尴尬得胀红脸。可今天,他却突然发觉,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感觉真的很好。比起来,别人的眼光,真的不太重要。

  从公交车上下来,一抬头看到破败寒酸的小旅馆,林鹿突然松了口气。

  在宁致远身边,一切都是精美而昂贵的。可是他总觉得如履薄冰,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悬崖,然后粉身碎骨。而这里,贫穷却真实,才是属于他的生活。

  “萍姐,我回来了。”

  林鹿带着笑意迈进宾馆,却没看到萍姐的身影。

  真奇怪,往常萍姐一天到晚坐在柜台前,守着她这两层楼的小生意。毕竟关系到她们母女的生计,断不能掉以轻心。

  可今天,她居然不在。

  林鹿提高了声调,

  “萍姐,小美,你们去哪了?我带了点心,快来尝尝啊!”

  还是没有回应。

  难道她们出门了?

  不对啊。就算出门,也该锁好大门。这小旅馆虽然寒酸,却也有不少家具家电。哪有敞开大门唱空城计的道理?

  究竟怎么回事?

  没等林鹿想明白,就听到二楼传来动静。

  林鹿抬起眼。楼梯上光线很暗,露出一双浮肿的脚。脚的主人似乎很累了,每走一步,木头台阶就尕吱一响。拖鞋底蹭着台阶,往下挪一步,就露出一截身体。终于,林鹿看到了萍姐微微驼背的身子,和一张疲惫的脸。

  几天不见,她像是老了十岁。

  林鹿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也不由自主地消失了。

  “萍姐,我回来了。”

  越说语调越低,最后忐忑收尾。林鹿紧盯着萍姐,看到她疲惫地点了点头。

  她看向林鹿,却避开了他的眼睛。只是歪着头抽出根烟,咬在嘴唇里。

  她头发乱糟糟的,随便绑在脑后。脸色不大好看,打火机的火跳动着,映出她满眼的血丝。

  “萍姐,你脸色好难看啊。我替你看着店,你去休息吧。”

  “用不着。”

  萍姐的声音硬邦邦的。像是一堵墙,将林鹿远远隔开。

  林鹿更忐忑了。常年生活在徐秋君和宁致远身边,叫他形成了一种本能——别人不高兴的时候,他会更加小心翼翼地讨好对方,却从不敢直接问一句“怎么了”。

  所以他小狗一样在地上蹭了蹭鞋底,不安地抿紧嘴唇。犹豫了一会,他小心地打开餐盒,拿起块点心送到萍姐面前。

  “萍姐,你看这点心是不是很好看?小小的,但是很好吃!你尝尝看?”

  萍姐一把推开他的胳膊。

  点心滚落地上,裂成了碎末。

  “萍姐?”

  林鹿呆住了。他不知所措,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他低声下气地问道,

  “对不起,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

  “你身上的衣服哪里来的?”

  “什么?”

  低头看了一眼,林鹿嗓子一紧。这是件宽大的衬衫,是他从宁致远衣橱里随手拿的。毕竟,那件舞服已经被撕烂了,宁致远给他的外套也沾了血不能再穿。他总不能光着身子离开宁氏集团。

  虽然男人的身体比他强壮许多,这衣服大了好几个号码。可上乘衣料挺括大方,套上去反而有点OVERSIZE的时髦感,并不很奇怪。所以萍姐为什么要发这么大的火?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

  “什么朋友?叫你好几天夜不归宿,连个音信也没有的朋友?在你脖子上啃出一圈儿淤青,走路都他妈的打晃儿的朋友?你这几天去哪里了,吃他的住他的睡他的,就连点心也是他买的!对不对?”

  萍姐烟嗓沙哑,眼睛里血丝更重了。

  “你每天辛辛苦苦去跳舞,不是为了攒钱比赛吗?不是为了争口气吗?不是为了重新圆你那个什么梦吗?可现在呢?夜魅跳了这几天,你就跳到男人的床上去了?!林鹿,你当初被人丢出来,哭哭啼啼站在这儿,你当时都说了什么你自己还记得吗?

  这才多久!你才和那有钱男人分手几天,伤疤还没好利索,你就忘了疼了?”author_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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